四、评奖安排
(一)第七届中国艺术节设"中国艺术节大奖"、"中国艺术节奖"。艺术节组委会组建评奖委员会,负责评奖工作。凡2000年第六届中国艺术节以来首演的新剧节目,可申请参加艺术节评奖演出。
  第七届中国艺术节设"观众最喜爱的剧节目奖"、"观众最喜爱的演员奖"、"观众参与奖"等奖项,由观众投票评选,艺术节组委会委托新闻媒体、社会中介进行统计。艺术节国内参演剧节目和个人均可参加评选。
(二)扩大艺术节奖项冠名准入范围,提高社会实体参与艺术节奖项设置及评比活动的热情,并保障其相应权益。完善评奖机制,创新观众投票途径,体现"让观众满意、受市场欢迎"的评比标准,促进观众参评,增强艺术节评奖活动的吸引力和便捷性,方便群众广泛参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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