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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运作方式
(一)在组织运作上坚持"政府指导、市场运作、社会参与"的原则,强化创新,讲求实效。建立以国家财政补贴为主,以社会赞助、演展收入、营销收入、广告宣传收入和发行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为辅的多元筹资机制,制定艺术节捐赠赞助活动相关优惠政策。以开放、创新的姿态,积极利用艺术节品牌资源,通过招标、买断、竞拍、转让相应权益等途径,广泛吸纳社会资金。
(二)探索"以节养节、广泛合作、良性竞争"的营销新机制,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艺术节演展、票务、接待、研讨、娱乐活动及部分海外艺术表演团体演出的组织营销工作,有偿出让项目经营权和冠名权,充分发挥社会实体、中介机构、文化产业集团、新闻传媒等社会力量的作用,实现经营主体的多元化。
在北京、上海、香港、杭州等城市,举办第七届中国艺术节宣传推介会,促进各地社会实体了解并参与艺术节各项活动的经营。
经艺术节组委会授权后,艺术节各类相关产品和服务项目,及配合艺术节开辟的特色文化旅游专线,有偿使用艺术节品牌、标志。艺术节有关奖品、礼品、宣传品面向社会公开采购、定制。
(三)在接待工作上坚持"对口接待、分类管理、多元合作"的原则,以政府为主,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艺术节接待工作。艺术节组委会会同各地党委、政府做好有关优惠政策的制定工作。
艺术节选调、邀请的团体或个人,原则上由承办地承担有关费用。中央、国务院、各部委,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嘉宾、专家、评委和海外嘉宾,由艺术节组委会和浙江省各职能部门对口接待。
在艺术节主会场、各分会场成立接待工作综合指挥中心,对当地接待工作进行宏观协调。协调民航、铁路、公路、水运做好参演团体和来宾的交通出行工作;协调卫生、防疫等部门做好演职人员和来宾的卫生保健工作;协调公安、武警、消防等部门做好演出、接待、旅游活动中的安全保卫工作;组织招募青年志愿者参加艺术节接待工作。
艺术节期间,参加艺术节接待活动的宾馆、餐饮、旅游、中介、娱乐等社会服务性机构有偿使用艺术节品牌、标志。
运用网络、短信通讯等现代化手段,建立第七届中国艺术节接待工作信息网,公布艺术节接待热线电话,方便艺术节参演团体和来宾查询有关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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